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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專區 > 功能性委員會 - 永續發展委員會

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

本委員會由董事會決議委任至少三名成員組成之。委員會成員資格應具備企業永續專業知識與能力,且至少一名董事參與督導。

本委員會成員任期以配合董事會之任期為原則,得連選得連任。成員因故解任,致人數不足前款規定時,應於最近一次董事會補行委任。

本委員會下設立永續經營小組,以落實永續發展工作之推動與執行。


永續發展委員會之職權

永續發展委員會之職權如下:


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

職稱 姓名 相關專業 備註
董事長 張秉堂 公司治理、ESG運作管理、經營管理、領導及決策能力
召集人
委員 王志成 ESG運作管理、經營管理、領導及決策能力
委員 吳柏賢 商務、財務會計、領導能力
委員 官淑惠 公司治理、經營管理、領導能力

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情形

本屆永續發展委員會任期:114年11月05日至117年05月27日,迄今已開會1次,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:

職稱 姓名(或代
表人姓名)
實際出(列)
席次數(B)
委託出
席次數
應出(列)
席次數(A)
實際出(列)
席率(B/A)
備註
董事長 張秉堂 1 0 1 100% 114.11.05 委任, 召集人
委員 王志成 1 0 1 100% 114.11.05 委任
委員 吳柏賢 1 0 1 100% 114.11.05 委任
委員 官淑惠 1 0 1 100% 114.11.05 委任